• 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
  • 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2-02    阅读量:
  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,做到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  一、学生晨、午检工作制度
      1.组织实施。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、午检工作,主要采取询问、观察等形式,注意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,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,特别是出现发烧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等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,立即通知校医务室及学生家长,家长将学生带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,并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。
      2.追踪处置。因病请假的学生,如实登记到晨、午检统计表上,并及时与家长进行电话联系,掌握学生的真实情况,做好过程跟踪。
      3.统计上报。班主任将填写好的晨、午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医务室。医务室进行分类统计后上报学生管理部门,并将病假离校学生情况记录存档,同时上报当地教育部门。
      4.寄宿制学校的晚检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      二、教职工晨、午检工作制度
      1.明确责任。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晨、午检工作,由内设部门负责人负责晨、午检和信息填报等有关工作。
      2.规范流程。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、午检工作。出现发烧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,不能进课堂,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,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。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相关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,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。
      3.追踪处置。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,如实登记到晨、午检统计表上,并做好过程跟踪,直至痊愈。
      4.签字存档。教职工晨、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晨和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。内设部门负责人签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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